針對環境采取哪些措施?
一、主要措施:
1、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,在經濟發展中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。
2、嚴格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和“三同時”制度(建設項目的生產主體工程與防治污染設施同時設計、同時建設、同時投產使用)。現在,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和“三同時”執行率都達到95%以上。
3、健全環境保護法律、法規和規章,使環境管理沿著法制化和規范化軌道發展。
4、健全環境管理機構。從**到省、市、縣四級政府建立了環境管理機構,這些機構依法行使環境管理權力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大中型企業也建立了相應的環境管理機構,管理本行業和本企業的環境問題。
二、在環境經濟政策方面,主要包括資金投入和稅收優惠政策:
1、企業將防治污染所需資金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。
2、列入重點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項目,給予資金支持;城市政府將城市維護費用于環境保護設施建設;征收的排污費用于污染防治。
3、實行稅收優惠政策——所得稅優惠:對利用廢水、廢氣、廢渣等廢棄物作為原料進行生產的,在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。
三、實施環境技術政策的目的在于提高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、減少污染物的排放:
1、工業企業在進行技術改造時,采用的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,提高資源、能源的利用率。
2、按照環保法律有關規定,對企業浪費能源和資源、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后工藝和設備實行限期淘汰。